稳定,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如此,在审判实践中仍存在各种类型的无效合同,如常见 的无效借款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以及无效农业承包合同等等。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但并不意味着无效就使合同当事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可以免责 ,就可以依据无效合同来获得非法利益,合同的无效仅仅是不能导致合同签约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 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以上是对合同无效的财产返还责任是怎样规定的解答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