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正常辞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保障按实际工作天数获得工资,所以要记得履行提前通知的程序。
(二)若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需考虑可能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责任,避免工资被过多扣除。
(三)遇到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工资,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