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案件符合一定条件能够减刑,但有严格规定。一般情况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若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
不过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等,在其死缓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决定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于其他贪污受贿罪犯,减刑时要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严格把控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贪污受贿罪犯减刑申请,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不当减刑情况发生。
3.加强对贪污受贿犯罪危害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严格减刑规定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