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要牢记取保候审最长不超十二个月,在此期间遵守规定,配合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阻碍司法程序。
(二)若发现自身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争取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三)临近十二个月期限,要关注是否会被解除取保候审,若未收到通知可适当询问。
(四)当案件进入新的诉讼阶段重新办理取保候审,需清楚该阶段期限重新计算,再次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