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派遣员工用工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1. 关于长期合同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法律并未禁止连续签订多次派遣合同。实践中,如果派遣员工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主张与用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您可以收集连续工作的相关证据,向用工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2. 关于企业年金问题:
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法律并未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为派遣员工缴纳。实际操作中,用工单位通常会区别对待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建议您可以查看用工单位的企业年金方案,看是否将派遣员工纳入覆盖范围。如果方案中未明确排除派遣员工,您可以主张同等待遇。下一步建议:
1) 整理保存连续工作十年的相关证据
2) 先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沟通
3) 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以上分析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