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诈骗金额4万且已退还诈骗金额的情况,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展现良好的悔罪态度。
(二)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表达自己深刻认识到错误,争取宽大处理。
(三)如果符合条件,积极争取适用缓刑,比如证明自己犯罪情节较轻、无再犯危险等。
(四)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依据具体案情制定辩护策略,争取有利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里虽未直接提及退赃,但退赃与如实供述、悔罪态度相关,可参考该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