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岗期间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履行法定义务。
(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正常情况下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若待岗没工资或工资不够扣个人部分,员工要承担个人缴纳金额,可和单位协商缴费方式。
(四)若单位不履行缴纳义务,员工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