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胁迫员工签订自愿离职书,这明显违背了员工的真实意愿。依据法律规定,这种非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离职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2)员工维权需先收集被胁迫的证据,如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并非自愿离职。
(3)收集证据后可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胁迫行为违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4)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其行政权力介入调查处理。
(5)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离职行为无效,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期间工资;若不想恢复劳动关系,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提醒:
员工维权要及时收集有力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