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按不超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以及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计算。可先确定培训总费用,再算出服务期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比例,据此算出可主张的违约金。
(二)单位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计算违约金。若认为约定金额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三)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