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有制度且提前告知安排员工休调休假,员工可先确认制度是否合理合规,若没问题可按公司安排。
(二)若认为公司强制休调休假是为减少裁员补偿,可先和公司友好协商,清晰说明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公司改正错误做法。
(四)收集考勤记录、调休通知等证据,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