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共有房产是按份共有,法院会执行被执行人享有的份额,共有人需配合执行。
(二)若是共同共有,法院会综合考量多因素,必要时整体拍卖房屋,共有人应关注拍卖流程及后续款项分割。
(三)其他共有人在执行过程中有优先购买权,若想购买应及时参与。
(四)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在保障居住条件后仍可能被执行,相关人员要做好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