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执行违约金数额,但要以违约损失为参考,结合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等情况。若约定与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时,需综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价值、劳动者掌握商业秘密程度范围、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数额、违约行为实际损失和可能获利等因素确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