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时,劳动者有即时解除权,可随时解除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二是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就可解除合同,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选择自由。
(2)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也有两类情形。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解除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管理秩序的维护。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也可解除,兼顾了单位利益与劳动者权益。
(3)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在劳动者有严重过错等法定情形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行使退回权,劳务派遣单位再依情况处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体现了各方关系的调整机制。
提醒:不同主体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严格法定条件和程序,涉及复杂法律问题,若遇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