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伤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那么2018安徽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元×4个月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3.8元×5个月(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4583.8元×80%×住院月数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30元×住院天数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凭发票)
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