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职证明通常不包含竞业协议,二者在性质、内容和作用上均不同。
法律解析: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用于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终结,其内容涵盖劳动者身份信息、工作岗位、入职及离职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原因等。而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离职后一定期限内限制劳动者就业范围的协议,需双方就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协商约定,并且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由于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劳动关系终结证明,一个是限制就业约定;内容上一个是关于工作情况,一个是竞业限制条款;作用上一个用于证明劳动关系,一个用于保护用人单位商业利益,所以离职证明通常不会包含竞业协议。如果对离职证明和竞业协议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