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若要以试用期不胜任工作辞退员工,应提前准备好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工作表现记录、考核标准等。
(二)员工若被以试用期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可要求单位出示证明自己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若单位无法提供,员工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三)计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时,员工需明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