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工前准备证明材料。企业要准备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填报表格并提供施工证明材料。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工伤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等能证明工程项目施工情况的材料。
(三)等待审核确定缴费标准。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确定缴费基数和费率,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保的,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缴费与公示。企业按规定缴费后,经办机构出具参保凭证,企业将参保情况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五)申请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企业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