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正常通知辞职: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辞职,通常无法获得补偿,这种情况属于员工主动正常离职。
(二)医疗期满被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因单位过错被迫辞职:员工能证明因用人单位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而被迫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