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失业证要求:年满16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机关、事业、公司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公司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限定要求的(按州人民政府相关限定执行)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按州人民政府相关限定执行)。失业人员解决失业证需要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次申领《登记证》须提交两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公司或民办非公司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资料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须提供司法部门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其他失业人员相关证明。失业证解决流程:办证人凭以上相关手续到所在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证,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议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议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领证:从办证之日起第二十日至第三十日为领证时间,代领者需带办证人的身份证代领。年审:《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资料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