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侦查阶段,如果案件简单,尽量在2个月内完成侦查工作。若案情复杂需延长,应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省级检察院申请再延长2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向省级检察院申请再延长2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要在1个半月内完成基本审查,重大复杂情况及时申请延长半个月。补充侦查严格控制在两次以内,每次在1个月内完成。
(三)审判阶段,一审争取在2个月内审结,最迟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及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延长3个月。二审一般在2个月内审结,四类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向省级法院申请延长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