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签订三年合同中途辞职,通常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仅在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且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这两种法定情形下需支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当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支付违约金,且数额有明确限制,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若不存在这两种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就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有关违约金等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