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只是违法普通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需要由公司举证。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你可以根据以上的要求若该员工符合以上规定的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