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尝试协商,向对方说明探望权是法定权利,告知其不让行使探望权的行为违法。
(二)若为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明确探望权,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三)若为协议离婚,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探望权并明确探望方式、时间等,获得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配合,再申请强制执行,且强制执行针对的是拒不协助的一方,而非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