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未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明确指出单位应支付代通知金,说明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相关材料反映用人单位未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
(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