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共有人终止拍卖物业分不同情况处理,公告前按约定或协商书面通知拍卖人;公告后需法定或约定事由,如他人擅自处分可请求法院确认无效,因不可抗力等可主张解除合同,程序违法违规可投诉或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在拍卖公告前,共有人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可按约定或协商一致决定是否终止拍卖,书面通知拍卖人便能达成目的。而在已发布拍卖公告后,就需要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当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物业导致拍卖时,法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确认该拍卖行为无效,以此终止拍卖。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拍卖目的无法达成,共有人可依据合同相关规定主张解除委托拍卖合同。若拍卖程序存在违法违规之处,损害了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共有人可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并终止拍卖。如果大家在处理共有人拍卖物业相关事务时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