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陪客户喝酒是因工作原因,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属于完成工作职责的商务应酬,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安排记录、与客户的业务往来资料等,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若员工自行过度饮酒或陪客户喝酒并非工作必要内容,单位也未要求,这种情况难以认定工伤,可与单位协商人道主义补偿。
(三)无论何种情况,都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