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孕妇在工厂工作依法享有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权、产假和生育津贴等多项待遇,且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对其降薪、辞退或解除合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厂有责任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强度方面,禁止安排孕妇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对于工作时间,不能延长孕妇劳动时间,若孕妇不能胜任原劳动,应依据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假和生育津贴方面,孕妇可依法享受产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如果孕妇在工厂工作时遇到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