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枪支、弹药,避免触犯法律。若已被调查,要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情况。
(二)普通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不随意持有、藏匿枪支、弹药,发现他人有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条件消除后,应及时上交枪支、弹药,不可私自藏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