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违法行为未超2年,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二)若违法行为已超2年,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和平沟通达成一致。
(三)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促成双方和解。
(四)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