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司法认定缺斤少两构成欺诈需考量经营者主观故意、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及两者间因果关系,消费者可凭证据维权并获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偿。
法律解析:
在司法认定中,判定缺斤少两是否构成欺诈有几个关键因素。经营者主观故意是重要一点,若其明知商品实际情况与标注不同仍售卖,像故意篡改称重设备数据,就是欺诈故意的表现。消费者基于商品标注的重量或数量进行购买决策,即陷入错误认识,且购买行为与该错误认识存在因果联系,满足这些条件就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在维权时,可提供购物凭证、商品实际称重记录、检测报告等证据。若证据能证明商家故意少给分量并导致消费者购买,法院通常会认定欺诈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赔偿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若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缺斤少两的情况,不确定如何处理或想进一步了解维权事宜,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