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业主财物被盗,物业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则通常无责,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则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应按约定和物业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了物业对小区安全的特定保障义务,像设置监控、安排安保巡逻等,物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存在管理疏漏致业主财物被盗,物业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监控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安保人员未按规定巡逻等情况。若物业已依约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无明显过错,财物被盗是因不可预见因素所致,物业通常无需担责,业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此类问题难以判断物业责任,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