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保护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劳动者需清楚,不管有无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保密协议就要遵守约定,若违反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作方等非劳动关系主体之间,若在合作中有保密需求,也应签订保密协议,保障自身商业秘密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保密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只要符合上述订立形式要求,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