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闹离婚期间,男方偷偷把孩子带走且拒不送回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男方进行理性沟通,明确告知其行为是违法的,要求他将孩子带回并保障女方对孩子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面谈、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并注意保存相关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 寻求第三方调解:若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基层组织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这些机构可以从中调解,促使男方配合处理孩子问题。
? 收集证据:女方要注意收集男方带走孩子且不让其探视的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以及孩子一直由自己抚养的相关证据,如上学记录、医疗记录、生活照片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
? 向法院提起诉讼: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协助其行使探望权。如果双方尚未离婚,女方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主张,并提供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要求法院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
? 申请强制执行或人格权侵害禁令:如果法院判决后男方仍不履行义务,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12条,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男方立即停止对其监护权的侵害行为,将孩子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