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可直接证明;无合同,则凭借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二)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不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鉴定。
(四)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