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面对公司突然降职降薪,可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按原合同履行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
(二)若公司拒绝恢复,员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职降薪通知等。
(三)若员工因降职降薪被迫离职,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与公司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