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时,若存在特定情形企业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涵盖企业在劳动保护、报酬支付、社保缴纳、合同订立等多方面的违法行为。
1.劳动保护与条件方面,企业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强令员工在危险环境作业,严重威胁员工安全。
2.劳动报酬上,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克扣加班费损害员工经济利益。
3.社保缴纳方面,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影响员工社会保障权益。
4.规章制度上,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
5.合同订立方面,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员工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合同,以及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致使合同无效。
6.企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
企业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行为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