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方面:应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明确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包括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月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避免因未支付经济补偿导致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二)劳动者方面:需知晓自己是否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若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依法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