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查看劳动合同,若有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的条款,妥善留存作为证据。
(二)收集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资料信函,这些文件上显示的业务开展地址可证明工作地点。
(三)保留好考勤记录,无论是纸质考勤表还是电子考勤系统记录,只要其中有地点信息,都可作为证明材料。
(四)可以请同事出具证言,让其他员工对工作地点进行描述作为佐证。
(五)拍摄工作场地的照片、视频,直观反映工作环境和地点。
(六)整理与客户或供应商的业务往来记录,若涉及业务开展的具体地址,也能用于证明实际工作地点。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