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应友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协议里要清楚写明抚养权变更以及后续抚养的具体安排,比如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探视权等内容。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效力。
(二)诉讼变更:当有法定理由时可以选择此方式。主张变更的一方要先收集对方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医院证明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的材料、对方虐待孩子的视频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