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劳动者正常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便没签书面合同也需遵循此规定。
(二)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