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提前解约,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提前解约,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出现法定情形,如不可抗力、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等,收集相关证据,以行使法定解除权提前解约。
(三)若自身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要考虑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要准备按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