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具有以下特点:
1.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2.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42条、第44条以及第69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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