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领取条件: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申领。
(二)准备申请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关注地区差异:不同地区操作流程和时间有别,若当地审核快,材料无误会较快发放;若慢则需较长时间。
(四)及时沟通进度: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保持沟通,了解申请进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