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应确保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减少受伤风险。
(二)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范,降低因操作不当导致受伤的可能性。
(三)当发生第三人造成农民工损害的情况,雇主应积极协助农民工向第三人追偿,保障自身权益。
(四)农民工自身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受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