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约定委托协议的事项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屋所有权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签了《购房合同》后,再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以下事项:
、办理房产证时间
要明确约定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提供正式收缴相关税费凭证的时间
要明确约定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不能如期办证的处理方法
要明确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核验房屋所有权证的方式
要明确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屋所有权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
有些银行不扣押房屋所有权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
要明确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