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劳动纠纷时,要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包含自身诉求和事实理由的仲裁申请书,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
(二)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要按时参加庭审,在庭上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
(三)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准备好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整理好相关证据。
(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等待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后续参加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