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
若进行裁员,需确认符合法定裁员情形,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准确计算月工资。若要进行转岗,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可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二)对于劳动者
面对裁员,要清楚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核算工作年限和月工资。遇到不同意的转岗安排,若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