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劳动仲裁判决后不能就同一事项再申请仲裁,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所以遇到纠纷要在一次仲裁中充分主张权利。
(二)若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可与对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再次申请仲裁,也能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要及时把握时间重新处理纠纷。
(三)出现新的劳动争议事项且符合仲裁受理范围时,可就新事项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收集新事项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