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遇到未签劳动合同情况,应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时证明自己的月工资情况。
(二)计算赔偿金额时,严格按照规定,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