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避免工资被直接划走,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让其撤销强制执行申请。
(二)若工资被划走,被执行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自己及所扶养家属的生活情况,请求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三)单位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要求划款,避免因不配合导致法院采取进一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